1、凭校园卡入馆和借还图书:
本馆目前已实现“藏借阅一体化”服务模式,集图书收藏、外借、阅览于一体,极大地便利了读者。读者凭借校园卡即可入馆,不需履行其他手续,借还图书使用校园卡,各楼层图书在各楼层自助借还机上办理借还手续,“几层借几层还,非本层图书不能借还”,如遇不能在自助借还机上正常借还的图书及时向流通与咨询部咨询。
2、借书时需要注意的几件事:
(1)使用查询终端:
读者可在二层的立式触摸屏查询机上查找所需图书的详细信息,记下图书的索书号和馆藏地,然后进对应书库查找图书。
(2)借书时间和册数:
学生 |
普通图书 |
文艺类(I类)图书 |
|
借阅册数 |
借阅天数 |
续借时限 |
借阅册数 |
借阅时间 |
续借时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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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册 |
50天 |
30天 |
6册 |
30天 |
不续借 |
(3)什么样的书刊不能借?
手册、年鉴等工具书,报纸,过刊和现刊不外借。
(4)图书要按期归还:
图书馆鼓励“有序借还,文明阅读”,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,如有超期图书,图书管理系统会自动限制该读者继续借书。
(5)图书馆有图书催还管理制度:
读者所借图书超期1个月,图书馆会将读者超期图书信息发送其所在的系部,正式启动读者催还程序。
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,图书馆校内网站每月一次公布经催还仍未归还图书的读者名单,进行持续性催还。
毕业生所借图书,在其毕业离校前3个月,提前将图书借阅信息发送所在系部,进行提示性催还。
对长期催还后,拒不执行的读者,将个人图书未还信息计入图书馆业务系统。
(6)不要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带出馆外:
不要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带出馆外,如果带出,我们的监测仪会自动鸣响,请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,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(7)校园卡遗失应及时挂失:
读者校园卡遗失后,要及时到图书馆一楼进行挂失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及其他损失。
(8)学生离校前停止借书服务:
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半个月图书馆将停止开放图书外借服务。
同时,请读者离校(调离、毕业、结业、退学等)前,持本人校园卡和报退单到图书馆“图书借还处”办理报退手续。报退时,需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,遗失图书按规定“购买一本相同的书赔偿或原价金额赔偿”。